I.關於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東移
台南市鐵路地下化事實上早在民國80幾年就有計劃提出,經過幾年的規劃後,在民國96年幾乎已提出了完整的計劃和預算,在地下化的部分,原先預計在鐵路的兩側增設臨時軌道以維持鐵路正常營運,使用「潛遁法」在原先鐵路的正下方施工。然而98年提出的新版本,卻改做直接於東側做新軌道,而不做臨時軌,施工法從「潛盾法」改為「明挖法」而在不架設臨時軌的情況下,必須在現行鐵軌的東側進行開挖-意味著原先計畫的路線將往東移,土地使用也從原先的架設臨時軌需要的「暫時徵用」改為市政府「永久徵收」做它用規劃。
令居民不解的是,才兩年的時間,是什麼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大轉彎?
針對外界的提問,市府則回答:
1、對南市火車站周圍的古蹟保存最佳
2、降低市區的交通衝擊
3、都市縫合最佳
4、對台鐵營運現況影響最小
5、地面建築物拆除最少。
但令人好奇的是,在這麼短時間內政策做了這麼大弧度地改變,是否有其他因素─如台鐵本身的營運虧損─涉入?以及在民國98年工程方案中所徵收土地將歸為何用?事實上,鐵路地下化只是台南地區都市更新的一環,其他包括鐵路沿線的市區更新,以及商業區的再開發。於是不免居民要問:「徵收來的土地是否有建商入場的嫌疑?」交通部長毛治國曾表示:「台南站地下化後,火車站週邊及鐵軌沿線的大小範圍都市計畫更新,將是台鐵資產活化、償還債務的金雞母,籲請市府規劃時要能創造效益,勿全部列入公共設施用地。」而台南市副市長林欽榮指出:「鐵路地下化不僅是鐵路工程,也是沿線土地更新工程及社會工程。」可見沿線所增收的土地不單單只能拿來工程用;目前工程規劃裡沿線地土地將會作為綠地步道,但基於上述兩位長官指出這區域土地的效益性,以及火車站周圍就是遠東集團的商樓以及東區的商業帶,即使賴市長曾表示建商絕不會進入,但外界仍對其持保留態度。
至於工法的選擇,民國96年採定的「潛盾法」並不需要另外徵收土地(意即路線東移),但改用的「明挖法」則否(差異詳見圖解)。被質疑這樣的改變是否正是上述商業利益的考量?
對此南市府回應:「基於盡可能減少施工對已被列為國定古蹟的台南車站的衝擊,且台南地質屬於砂質地層,若使用潛盾法會造成附近機處地層陷落較大,造成危險,故採98年版本為佳。」
但居民自行調查則表示,即使車站是古蹟,也可比照當年高雄車站的方式,先將車站搬走,待施工後再搬回。而即使用「明挖覆蓋法」,也可比照當年松山台北間鐵路地下化的方式:在兩側架設臨時軌,在原鐵軌處施工,如此只需要「徵用」居民土地,沒有必要往東移徵收。既有對居民影響較小的方案,為何還要採用現在的方案?
除了工程本身的爭議外,市府及鐵路工程局的作為也令居民無法理解。除了對東移的定義說詞含糊籠統,不斷強調路線並無東移;地方和中央互相高空踢皮球;召開會議卻並未充分讓當地居民知情,座談會淪為官員專家跑行程用的片面說明會,兩方意見並沒有得到交流和溝通。
目前雙方仍處於封閉式的對立,但在自救會最近的抗爭、以及媒體的報導下,日前市府允諾未來將舉行多場審議式的座談會,希望能和居民有更多的溝通。目前預計民國102三月就要開工、106年完工的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,居民的質疑喊話是否真的能改變決策,我們只能靜觀其變。
II.不是反工程,是反東移
面對台南鐵路地下化的無助居民,訴求只有一個「反對鐵路東移,抗議強佔民地!」從來不是反對鐵路地下化,只是反對東移。
既然不反對鐵路地下化,那為何還要反對東移?這可得從「原本的計畫」說起:原本的計畫是預計於現有鐵路的下方建設新軌,這個計畫還使居住於鐵道附近的居民滿心歡喜,以為能夠擺脫嘈雜擁擠的惡劣生活品質,不料「後來的計畫」卻促始鐵路地下化東移,使原先還滿心歡喜的居民內心不禁涼了大半截,別說什麼生活品質,現在甚至連家都要沒了!
況且鐵路地下化,真的有需要東移嗎?從政府政策的執行面來看,若是要限制或剝奪人民的權利,就必須要達到至少以下四個要求:
1、達成夠大公共利益
2、採用適當的手段
3、有一定的必要
4、必須合法
在討論公共利益之前,先曉得被納入考量的絕對不應只有金錢及時間,能夠讓人民真正接受的辦法才算是最大的公共利益。政府會不顧人民聲音的往前衝,不難想像是跟錢有關,市議員更在說明會中聲稱此為四百多億的利益。
以下說明本案多項資料比較:
本案擴大徵用現有軌道東側土地,
增收土地
房屋拆遷總樓地板
萬m2,僅減少18.3%。土地及建物
補償費33.5億元,略減2億元,僅
減少5.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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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及建物補償費33.5億元,
略減2億元,僅減少5.6%。
原案之總經費與本東移案
總經費之293.6億相差
僅2.26億,為0.7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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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少的經費有限,卻多徵收那麼多土地,難怪會被民眾認為是強盜的行為。且經建會將此案列為全國第一個「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」之計畫,更坐實本案「為謀求土地利益,擴大徵收」的目的。工程技術進步,最小土地使用範圍卻擴大,不但需徵收較多土地,且需拆遷較多房舍(不等於總樓地板),滋生更多困擾。政府的另外一個說詞不外乎就是時間,工期由8年2個月縮短為7年8個月,僅提前6個月完成,縮短工期僅6.12%,僅提早個半年,對交通改善效益令人懷疑。況且這樣繼續引起民怨的作法,相信必定會引起一波波的抗爭,別說縮短工時,可能連維持原工時都有困難。
再來談到其適當性及必要性,政府給了兩點回應:
1、為了保留台南車站古蹟
2、因為台南的既有地質故必須使用明挖法。
但事實卻證明要保存古蹟,東移絕對不是唯一的辦法。交通部官員宣稱「台南地質不適潛盾法」,因要用「明挖法」,所以鐵路要東移。交通部企圖利用明挖法或潛盾法施工等「技術性」問題來混淆鐵路東移的不合理性。事實上,鐵道路線與施工無關。不管採用何工法,都可在現有軌下方施作永久軌,並無法顯示東移的必要。
居民曾提到在他們其實對工程數據一點都不了解,也無法回應有關工程的問題,但當初他們在鐵路附近建房舍時,就有依照規定保留固定的公尺數給鐵路修繕以及地下化工程用,但突來的消息卻是位來施工的位置將會切穿它們房屋的中央,即使市府矢口否認「鐵路規劃有東移」「先前說的東移只是相較於前一個預定的計畫」,自救會爭取的只有一件事:保障他們的居住權,請當局不要因為任何利益因素而將火車切穿他們的房子。
III.訪談後感
再準備進行東鐵的專題時,其實原先打算討論的層面更深。嚴格算起東鐵的事件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,真正爆發是在民國101年9月開始有大規模抗爭後。而這件事會開始引起注目或許跟同年5、6月在媒體上佔據相當長時間的王家都更案有關,王家的案件一直是圍繞在建商、市府和王家的對立上,爭議的點很明確是在建商的利益和市府的作為上,再加上大部分牽涉到大範圍土地計畫的事件往往和利益、當局的政策脫不了勾,於是乎我們預計是要以同樣的方向來撰寫東鐵,討論這塊土地所涉及的商業利益,以及市府本身的回應動作。
但我們在訪談自救會會長後有了不同的看法。
事實上,這是一場雙方相當不平衡的對抗。無論是資訊,人力、物力,都是斷崖式的落差,甚至我們會形容這是一個兩方封閉撞牆性的衝突。自救會的成員不到一百人,其中多半是住在該舊街區4、50年的阿公阿嬷,如果不是台北來的陳 教授領導他們起身,或許他們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對抗這個突如其來的變化。
除了技術上的困難,自救會仍面臨到「自救訴求不被理解,被抨擊為私利而阻礙市區更新進步」等誤解,以及最困難的現實問題。
採訪中自救會會長提到在事件開始前,他們一年的電話費打不到一兩百塊(因為跟本不需要),但開始組織後一個月卻要花上將近兩千塊的電話費。在市府、總統府,火車站等等抗議的費用也都是街坊間籌錢集資。他們擔心的不是抗爭會失敗、意見無法被接收,而是在那之前,不斷的延宕就會先將他們心力消磨殆盡,最後不了了之。
也就是說,我們一開始設想的政治手段、經濟因素就縱觀來說固然是問題核心,但當地居民眼前面對的問題卻是現實。他們當然會質疑當地的土地利益、台鐵的自救方案和市府決策的正當性,但這一切在沒有行動前也只能空恣意測,只能不斷用這樣的提問尋求一個答覆,何況他們已經沒時間了。一群6、70幾歲的人已經沒有時間再繼續和一個僵化的體制、利益導向的社會耗磨。
我們所設想的社會運動往往是很激情學術理性抗爭,但在這裡看到的,卻是一群不知所措的老人家在爭一個安穩睡覺的地方。其實近幾年來很多的事件都是如此,或許我們得回頭去思考,有時社會事件後,還藏著更大的社會問題。
公聽會通知 |
自救會會長與專題組的照旻 |
資料參考: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自救會
交通部鐵路工程局網站
苦勞網
陳致曉教授
敵營做的懶人包看了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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