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【雄中專題】被遺忘的街角──台灣歷史建築的美麗與哀愁

被遺忘的街角──台灣歷史建築的美麗與哀愁

撰:袁紘禮、王麗瑋、林睿軒、范職光、徐胤豪、葉謹維、鄭凱威



歷史建築的美麗與哀愁那是個晴朗的午後,我意外的闖入了這個陌生、神秘卻令人感到親切的境地,窄巷小弄樸拙的引領我、矮房低簷熱情的招呼我,就像位與舊友久別重逢的老伯,邊啜飲著金黃斜陽,邊將自己的故事娓娓道來。發生在高雄一隅的故事
  
 「躲過二戰轟炸,卻躲不過市府怪手」被居民如此戲稱的哈瑪星新濱街廓,範圍涵蓋現在的捷興二街及鼓元街,是高雄最早有水電的地區,堪稱高雄現代化發展的源頭。

 哈瑪星地區原本是一片海,1908年起日本人利用修建打狗港(今高雄港)時疏浚航道餘下的汙泥填海造陸,作為岸邊碼頭與新市街用地,並在此興建濱線鐵路(日語稱濱線為Hamasen,以台語音譯為現今常聽到的「哈瑪星」)。1912年哈瑪星新生地正式產生,由新濱町及湊町、壽町所組成,多年後隨著打狗港、打狗驛(今高雄港車站)設立,高雄設郡及升格為市,哈瑪星也因此成為南部水陸運輸總樞紐,是高雄最早的行政(市役所、警察署)、經濟、教育、文化中心,同時也是當時台灣最繁華的港口都市。然而,此地因1941年火車站遷移及腹地限制,加上二戰時美軍轟炸破壞建築物,使得人口流失。光復後,國民政府大力扶植漁業,使哈瑪星成為南台灣漁業重鎮,再度湧入大量人口,昔日繁華街景再度重現。但自民國64年第二港口及前鎮現代化深海專業漁港碼頭完工,高雄區漁會於民國73年搬遷後,人口大量流失,哈瑪星產業再度沒落。如今哈瑪星的居民生活與社區仍維持著古樸無華的風貌,儼然是高雄的時光膠囊。

 2012年3月15日,居民偶然發現市府張貼了一紙公告,就在鼓元街四號的「貳樓茶館」大門上,表明27日將到當地丈量街廓建物,並於三個月後拆除,要求居民限期內搬遷。這也就表示,當地於日治時期建造的佐佐木商行、明治製菓所等富含傳統建築工法的歷史印記,將被政府粗暴地抹去,消失在塵土中。沒有當面告知,也沒有其他提前溝通的說明管道,這紙公告宛若一顆炸彈,轟一聲震得當地居民滿心惶惶。「我們在這裡住了超過一甲子,住了四代,如今說拆就拆」當地居民、也是「打狗文史再興會社」(下稱再興會社)創辦人之一的郭晏緹說,「高雄市政府已經拆掉很多歷史建築,如果通通拆掉,還有什麼能留給後代?即使
有補償金又有什麼用?」一時之間,在地文史工作者紛紛挺身而出,討論新濱老街廓的保存可能,遂有成立再興會社的想法。但溝通尚未發揮成效,公文又來了,而且不到兩周內就要開始工程作業。郭晏緹於是找另一名成員林唯禾商討對策,「所幸大家早就有共識,因此動員很快。」當地人士聯合起來,以粉絲專頁集結人氣,希望讓都更議題的聲音傳出去,呼籲市府手下留情,並在短短不到十天內,集結近百位藝文人士出面向市府抗議,網路連署甚至吸引數千名網友支持,使得高雄市長陳菊不得不在當日回應,暫緩拆除,居民與支持者們的努力終於得到了好的回報。
  
 因禍得福的,新濱街廓逃過一劫後,社區居民對於自家所保有的歷史價值多了一份認同,彼此之間的鄰里情感也更加深厚,而現在的新濱在居民及再興會社的共同維護、經營下,不僅老屋獲得修復,還定期有文創市集、傳統木工藝班等活動舉辦。不再是一般的普通破舊街區,新濱街廓已蛻變為充滿活力的文化角落,也是歷史建築重獲新生的典範之一。




【專訪】

陳坤毅,目前是成大都市計畫所的研究生,不僅長期關注高雄歷史建築的保存議題,在新濱老街面臨被拆除之際,他在第一時刻投身參與保護運動。為打狗文史再興會社的創始成員之一、搶救內惟百年李氏古厝聯盟會長。


Q:您當初是怎麼樣開始參與老屋文化保存的?
A:最早是小學的時候,學校的鄉土課程會帶我們去參觀社區的一些老建築,而不是像現在只剩閩南語教學。大概四年級的時候,我讀到了一本書「古蹟入門」,他告訴了我古蹟的價值,影響我很深。後來國高中的時候,我就常常利用課餘時間,騎著腳踏車、揹著拍立得,在大街小巷四處晃晃,找尋高雄的老建築,看他們的樣貌,用相片記錄下來,我還記得最遠一次,我還騎到楠梓天后宮那裏去。學測結束後,騎到內惟李家古厝那邊,結果看到他上面貼了一張告示說即將被政府拆除, 預計將開一條巷子,這時我覺得,我應該做點事情來維護重要的歷史資產。於是我就待在那裡等位常去祖厝上香的老先生,想跟他問清楚,後來老先生跟我說房子產權不是他的,於是我就再去找另一個人,我就這樣子東奔西走,甚至聯絡當時文化局局長。這大概就是我的開始。

Q:請問你參加新濱老街的保存運動是有甚麼淵源呢?
A:當初也是騎腳踏車,發現這裡有一家老屋改裝成的畫廊, 二樓則是茶館,日本人招待朋友用的一個茶室, 我覺得很好奇, 於是鼓起勇氣,走進去找那個屋主。後來,我就來這裡當志工幫忙作導覽,漸漸地就認識了越來越多的朋友。過了一陣子,市政府突然貼出公告要將這裡拆掉。其實我們一直都知道政府有這個打算,結果突然公文就下來了貼在公佈欄,而且如果不是我們把它印下來給各個住戶看的話,大家都不知道三個月後他們的住家就要被拆除。我們為了跟政府爭取保留權,於是成立打狗文史再興會社,一起來保護新濱老街。

Q:你認為在台灣,都市更新會和古蹟保存產生衝突,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?
A:我覺得最主要還是理念的問題,很多人對於都更的想法就是拆掉舊房子蓋新房子,而不了解這些舊房子的價值所在,像老房子有自己的歷史價值,一旦他們被拆除這些東西就沒有了。總之,很多人對於這方面的重視還不夠,我覺得有部分應該是因為我們的教育裡美感教育不足的關係。另一方面是制度面的問題,在歷史建築保存方面,政府的政策並不是很完善,而且公務人員對於這方面也不是很了解。

Q:可以描述當時在保存新濱老街有遭遇到甚麼困難?
A:當時公文來的很突然,所以我們這些夥伴就聚在一二三亭討論,於是創立了再興會社。創立之後,一方面我們對外宣傳新濱老街急需關注的消息,另一方面也和住戶積極的溝通,告訴他們其實他們也能夠站出來向政府爭取他們的家園,這部分其實花了滿多心力的。而另一個困難點就是,我們後來開辦木工技藝課,為此我們有向文化局申請補助,但是這也造成了我們的立場有點尷尬,向政府抗爭的同時,卻在申請補助,而且這個木工課的目的在於將這些傳統工藝傳承下去,而這工藝又是對於老屋保存很重要的一環,所以我們會社角色的協調需要做得很好,不然就會適得其反。

Q:對於想要開始關注古蹟保存的讀者們,你有什麼建議?
A:從自己生活周遭開始,就像是以前雄中附近有間戲院,叫西北戲院,那時很多雄中生一下課就去那裡看電影,後來也拆了,你們就可以從這些自身附近的歷史古蹟開始關心。也可以挑有興趣的,像你如果對電影有興趣也就可以去找西北戲院。很多珍貴的事物就在我們周遭,只是沒有發現而已。


【議題探討】

人會變老,承載著人的生活、精神、文化的建築亦然,而當建物老去,歷史建築存廢的問題就產生了 。不同於鎂光燈下的、政府認可的「古蹟」,有許多如新濱街廓一般相對鮮為人知的「歷史建築」往往在抓住世人關注的眼光以前就成了一堆斷垣殘瓦,其蘊含的歷史也就隨之消逝。對於歷史建物保存的這個議題,我們可以從一些國內外的例子去探討。和新濱同樣是古老社區,我們可以從巴黎聖安東尼街區「傳統街區保存方案目標」發現異曲同工之妙。以下便是其詳細規範及目標:

1.尋求新建物與舊街區的協調
2.延續本地區住、商混合特色
3.將部份接到中庭、後院與單棟建築物等有歷史及人文意義的元素,登錄列冊保護,以求保護傳統街區與都市發展兩全其美。(意謂建築物周邊的元素,如雕像、牆壁…)
  
 其保護措施主要透過四個管制及獎勵性措施:

1.任何公共空間改善工程都必須依公共空間準則進行規劃及施工,以其新建與重修的商店街、人行道、小廣 場等公共空間與傳統街區的保存同時進行
2.列入登錄管理的房屋一律不得拆除,但因天災毀壞得依原樣重建。
3.實施舊屋翻新補助政策,鼓勵屋主改善居住品質。
4.研擬保存與發展傳統街區之手工業與商業活動的具體辦法。
  
 從上述幾個保存方向來探討,不難發現是這個案例著重的點偏重文化方面,並以建築整修為輔。大多維持其原有之多樣性及整體性,避免保存對發展造成之負面影響,甚至是藉由保存帶動地方發展,這也是文化的一種復甦與傳承。
  
 然而,把相同的狀況拉回台灣,其實著重的點就有明顯差異。這裡,我們舉一個同樣是社區型古蹟保存的例子。「摘星山莊」位在台中市潭子鄉潭富路上,有人形容它曠野中的一座碉堡,是中部地區僅次於霧峰林家的大宅第。到1997年,屋主負擔不起龐大的維修費,想要捐出又因法令不齊全,只好賣給建商。因當時對於文化認定的模糊,無法劃分為古蹟,有人試圖在搶救行動中施行當時才剛通過的《文化資產保護法》,主要內容是藉由以地易地的方式來轉移古蹟土地權。然而,這卻是個燙手山芋,加上當時年底縣長選舉模糊了焦點,事情非常不順利。到最後,場面幾乎一發不可收拾,包括建商開始破壞性的拆除,村民激動下跪,
好不容易通過成為古蹟,卻又落入了價錢談不攏的泥淖,直到民國91年辦理了第一次古蹟保存登記,摘星山莊才成為第一個由政府出錢買古蹟的案例,得以受到保存。
  
對比國內外案例後,能夠發現我們習慣將重點放在古蹟本身,而非傳承的文化面。簡單來說,就是缺乏真實性,何謂真實性,1964年《威尼斯憲章》寫的極詳細-對於原始歷史証物之重視,是追求真實性最基本的基礎。真正重要的不是古蹟重塑,而是還原;舉幾個國外經典例子,如羅馬競技場與雅典帕特嫩神廟都是殘蹟。義大利及希臘政府當局並不是沒有能力將它們修復成完整的形貌,而是他們認為缺乏直接的原始證據就不該去修復。國內的一些弊病除了反真實性,亦是缺乏共同意識;當局混亂政府,貪圖利益的財團……這些都是不利於古蹟保存的;相較於國外,更需要來自人民巨大團結的力量,而達成目的的方式必會走得更加辛苦。

 都更到底有何意義?利弊為何?保存古蹟有什麼好處壞處?這些問題值得大家思考。「都市更新」,顧名思義,就是透過「重建」、「整建」、「維護」等手段讓都市達到「再開發利用」、「復甦都市機能」、「改善居住環境」等基於公共利益的目的。簡單來講,都更的益處就是讓都市整體環境以及經濟價值提升;最大的弊處就是在迫使原居民遷離及破壞當地本土文化,其餘的就是有關經濟、政治的問題。歷史建築保存,意義在於保存當地具有文化價值、歷史性的資產,利處也在此,就不再多做說明;而弊處在於對都市整體的經濟發展或市容有一定負面的影響。

 看起來兩者好像是相衝突的?沒錯,其實凡事沒有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法,只有如何找到「平衡點」。上述其中一個例子中,提到巴黎聖安東尼的傳統街區保存方案目標,就是一個企求平衡點的好例子:「新建物和舊街區的協調」和「登錄文化資產以保護傳統街區與都市發展兩全其美」。反觀台灣,為什麼外國的文化保存工作可以那麼順利且確實?而台灣的卻是半套甚至完全沒有?這其中也許有深層的政治因素或經濟因素,但如果從政府的因素來看,就是政府默許財團,也就是既得利益者,以都更之名行「建設」之實;如果從人民的根性來看,因為上一代的長輩都是經歷過打拚然後台灣才經濟起飛,所以對物質層面的事務會看的比文化層面的事物還重,例如因為某地的地價上漲,然不管上方是何物,賣地最重要。但在這如此混亂的局面,還是有成功的案例,就是上述提到新濱老街的保存工作。這之所以可以成功乃在於團體的奔波,以及不可或缺的居民的合作。

 其實,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從教育下手,能夠告訴孩子們文化資產的意義及內涵,讓每個人都能從心裡感受到古蹟的美,這樣自然就可以減少古蹟拆除危機的次數。在我們周遭有許多意義非凡的歷史,然而,在政府跟財團眼前的利益比起來,如此悠久的文化卻遠不及之。都更,有好有壞,如何在雙方的好與壞中取得平衡,是所有人都必須思考的問題,而非一味地將沒有實際「金錢」價值的古蹟當作犧牲品,畢竟,一座成熟的都市,不只是發達的經濟,更多時候是因為有其根本的文化及歷史價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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